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Faith29.然而,要知道,构成信的,是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,绝不是虚假的知识。信是真理,如前所述(5–11节),而虚假因是真理的对立面,故摧毁信。仁也不可能在只有虚假的地方产生,因为如前所述(18节),仁与信构成一体,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。由此可知,纯正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导致信的缺乏;少量知识形成一点信,大量知识形成照着它们的丰富程度而清晰和明亮的信。一个人因仁所拥有的信之品质如何,其聪明的品质就如何。
Faith71.他们在世时无法相信事情竟是这样,因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只会视虚假为真理,并且他们认为,除了涉及他们自己的信的东西外,知道更多没有多大意义。他们的信与理解力分离,因为它是一种盲目的信;因此,他们没有对这个问题作调查。此外,这是一个只有从圣言通过理解力的光照才能作出调查的问题。所以当看到经上提到“爱”、“悔改”、“赦罪”,以及其它许多涉及人之行为的事时,他们就通过思想信而将圣言中的真理转变为虚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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